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
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
一、危险品的采购
1、实验室根据本室的任务提出申购危险物品的计划,必须经过科室主任亲自拟定数量,报院设备科,严格按危险物品申购计划采购。
2、购进的危险物品不准放置在临时存货地点。要立即办理入库验收手续,防止丢失。
二、危险物品的保管
1、危险物品必须指定认真工作,并具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加强保管。
2、危险品必须杜绝可能发生火灾等一切不安全的因素。
3、物品必须分类存放,经常检查,防止因变质、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。遇水易发生爆炸,燃烧的化学危险品不准放在潮湿和易积水的地方,受阳光强烈照射容易爆炸的化学危险品,要放在阴凉的地点。
4、在出入库时轻拿轻放,防止震动撞击,重压和摩擦。
5、同一柜内不能存放两种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品,不得同室存放易燃、易爆、和助燃物品。
6、剧毒、麻醉品应有专人专柜双锁存放,必须两人以上方能开锁存。币芯返淖ㄒ荡嫒×咳【吆痛娣诺氐。
7、保管员在配发剧毒药品时,要按药品的不同化学性质进行防护,操作完毕要清洗用具。
8、剧毒药品专柜内,应存剧毒药品卡片账。剧毒药品瓶签要鲜明、醒目的标识,防止搞混,发生事故。
9、危险品转移时,凡不是原包装或是已启封的,都必须称重实重,不得估量。
10、严禁闲人进入,保管员工作离库前,要进行安全检查,一旦发生缺损或丢失时,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,并同时报院保卫科。
三、危险品的使用
1、对于剧毒、麻醉品,每次领用量仅限于当次使用,不得提前领取下次实验所需和超量领取当次使用最大量,并对其领、用、废的数量和用途进行详细记录,剩余部分及时退库,存入专柜,不得在实验室过夜。
2、用过的空容器、器皿,废溶液等,要妥善处理,严禁乱扔乱放。